進行塔吊租賃之前,我們需要了解塔吊是什么?塔式起重機(tower crane)的尖頭功能是承受來自扶手繩和平衡臂繩的上部負載,通過旋轉塔、轉盤、支架等結構部件式,通過轉盤直接傳遞到塔式結構。
自承塔頂有錐形柱、向前或向后傾斜的錐形柱、人字架和斜撐。所有的旋轉塔機都需要平衡重量,其功能是支撐平衡重量,用于將設計所需的作用方面構成與起重力矩方向相反的平衡力矩。進行塔吊租賃之前,我們需要了解除了平衡重外,還經常在尾部安裝升降機構。提升機構與平衡重量一起放在平衡臂末端的原因一是發揮部分的配重作用,二是增加繩索卷與塔尖誘導輪之間的距離,便于鋼絲繩減速,避免凌亂的繩索現象。平衡重量的使用量與平衡巖的長度成反比,而平衡巖長度和起重機臂長度之間存在一定的比例關系。平衡重量相當可觀。輕型塔機一般至少3 ~ 4T,中型接近30t。
進行塔吊租賃之前,我們需要了解塔吊的歷史是怎樣?
塔式起重機被稱為塔式起重機,又稱塔式起重機,起源于西歐。根據記錄,關于建筑用塔基專利的一項是在1900年頒發的。1905年出現了塔架固定扶手的起重機,1923年出現了近代塔架的原型,同年出現了一臺比較完整的近代塔架。1930年當時德國已經開始大量生產塔,用于建筑工程。1941年發表了關于塔式機器的德國工業標準DIN8770。該標準規定,升降機(T)和振幅(M)的乘積(TM)一起用重力矩表示塔的起重能力。
進行塔吊租賃之前,我們需要了解我國的塔機產業始于20世紀50年代,與中西方國家因建筑業低迷而導致的塔機企業蕭條相比,我國的塔機企業正處于快速發展時期。
從塔機的技術發展來看,新產品在生產效率、操作簡便性、維護方便性、操作可靠性方面都有所提高,但塔機的技術沒有發生根本變化。塔基的研究正在向組合型發展。組合式是以塔體結構為核心,根據結構和功能特點,將塔體分解為多個部分,根據系列化和普遍化的要求,根據模塊化原則,將各個部分劃分為多個模塊。根據參數要求,使用相應的模塊構成具有不同技術性能特征的塔,以滿足施工的具體要求。引進組合塔式機可以加快塔式產品開發進展,降低產品開發成本,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
塔機分為上旋塔機和下旋塔機兩類。其中前者的承載能力高于后者,在很多施工現場,我們看到的是上旋式上升和切口高的塔機。根據能否移動,又分為:步行和固定式。固定式塔式塔不固定,安裝在整個混凝土上,或安裝在棒狀X型混凝土上。住宅工程中常用的是固定式的。